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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对象排摸核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市应急管理局近期下发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对象排摸调查的通知》将于年底前建立全市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对象数据台账管理系统。按照市局《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本区监管执法对象底数,夯实2022年分级分类监管基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对象排摸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大中型工贸企业排查工作

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凡满足《大中型工贸企业划分标准》(附件5)的企业,均应纳入重点监管执法范围。各安监所可以近年工贸行业规模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基础开展排摸调查工作,梳理汇总闵行区大中型工贸企业名单(附件1)(行业分可查询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开展重点领域工贸企业核查工作

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生产企业,不分规模大小,全部纳入监管执法对象范围。请各安监所依据年排摸上报情况(附件2、3、4),核查修定已报信息、补充完善行业类别等缺项信息同时将新增企业信息填入表格最下方。

三、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及其他有关事项

此次排查重点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摸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待市应急管理局系统建成,将另行通知企业线上报送。按照市局《通知》要求,要逐步将上述两类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对象,纳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重点监管执法范围,具体区、镇两级分级分类监管分工将另行告知

请各安监所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附件1、2、3、4电子版报送我局安监科(政务网报送邮箱:区府-区应急局-监科-卢小洁邮箱)。原有企业涉及关停或搬迁调整的请同时报送现场确认报告。

 

附件:1.闵行区大中型工贸企业名单

2.闵行区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名单

3.闵行区涉氨制冷企业名单

4.闵行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等工贸企业名单

5.大中型工贸企业划分标准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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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