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18〕24号 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请认真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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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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