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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6日

闵安委办〔2018〕24号


  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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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