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20〕39号
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的顺利召开,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的意见》(沪安委办〔2020〕23号)有关要求,结合近期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的推进实际,现就加强本区第三届进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力实现进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六个零”,即:“零爆炸、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零泄漏、零影响”。 二、管控时段 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分二个阶段实施。 全面预备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1日;全面管控阶段从11月2日至11月15日。 三、管控重点 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管控,重点管控区域为进博会活动场所、活动路线及其场馆周边街镇。 四、管控措施 (一)全面预备阶段(即日起至11月1日) 1.明确管控责任 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第44号)等法律法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领域进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控针对性措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及进博会场馆周边街镇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管控。区公安分局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共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管控。区交通委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内河通航水路运输及港口作业、危险货物堆场作业的安全管控。区发改委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控。区建管委负责城镇燃气、在建工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以及食品、药品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控。区国资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委、教育局、文旅局、水务局、体育局、气象局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控。各街镇(工业区)负责本辖区危化和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控。 2.持续开展治理 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闵安委办〔2020〕33号)有关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完成危险化学品使用自查申报。深化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在10月31日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二)全面管控阶段(11月2日至11月15日) 1.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管控 督促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准备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巡检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重大危险源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应急值守制度,对设备设施、作业场所、重要技术参数和气体泄漏检测等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准备到位。 2.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1)严格控制工艺变更。涉及间歇式化工反应工艺的化工企业,不得实施生产工艺变更调整。 (2)禁止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原则上禁止一切检维修作业以及小试、中试和新改扩项目的试生产活动,原则上禁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进行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3)严格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门卫管理,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库。同时,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收发货环节“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合格;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规定的安全标志;必须查验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具有相应许可证件。 进博会期间,本区危险化学品道路、铁路、水路运输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强化重点品种安全管控(1)对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相关单位(港口、学校除外)应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划定特定区域、仓间或者储罐定点储存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严格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 (2)全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储存量和每笔销售流向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异常购销情况,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沪公发〔2014〕278号)要求,在重大安保工作任务期间,加油站一律停止散装汽油销售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街镇(工业区)安委办要及时将有关要求和管控措施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督促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工业区)安委办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进博会场馆周边区域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全面管控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执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制度:各街镇(工业区)安委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于每日下午4点前,向区安委办报送情况(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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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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