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20〕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各相关委办局: 为全面加强本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高发,根据9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10月10日市政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方案,立足本区实情,经区领导同意,现制定并将《闵行区“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闵行区“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 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经济、快捷等特点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本市销售量、保有量逐年攀升,本区因特殊地理区位致使上述情况更为突出,与之相对,电动自行车因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多发、频发,且致死致伤率高。今年以来,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16人受伤,亡人数已超过前3年的总和,占全市火灾亡人总数的46.5%,伤人总数的40%,最近更是连续发生静安区“8·7”中海万锦城亡4人、宝山区“9·22”龙珠苑亡5人、浦东新区“10·10”塘桥新路“自金自行车行”亡3人的三起较大电动自行车充电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已成为本市最主要的火灾风险之一。就本区而言,近年先后发生了江川路街道“2014·10·19” 东川路“绿胜专卖店”亡3人、莘庄镇“2019·3·8”莘朱路“杨辉车行”亡1人伤1人、华漕镇“2020·4·4”王泥浜村村民出租房伤2人;江川路街道“2020·7·8”东川路“心德外卖店”亡2人伤2人、莘庄工业区“2020·9月18”申新一村非机动车库烧毁95辆电动自行车等火灾事故。据统计,近三年,全区每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约50起,占全区火灾总数20%左右,且火灾人员伤亡大多由此造成,教训十分深刻。 针对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李强书记先后三次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本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区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本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各领域环节,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外卖快递网点、住宅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地为重点领域、区域,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属地监管,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执法资源,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为第三届进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 此次治理重点:一是销售企业违规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人为降低本质安全的情况;二是外卖、快递骑手等高频使用人群易产生“人电同屋”现场,发生火灾后致死致伤率高的情况;三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公共资源相对不足及居民安全意识不强,“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现象屡禁难止,易引发火灾事故的情况。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底数。各街镇和区有关部门对照属地责任和行业职责,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区房管局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各街镇牵头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本地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快递外卖网点开展全面排查,联合市场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重点掌握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销售品牌、产品来源、车辆拼装改装加装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外卖、快递网点重点摸清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三合一等情况;对住宅小区重点排摸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集中充电场所建设使用等情况。通过排摸,建立底数名册,列出问题隐患清单,为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打牢扎实基础。(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市场局、区经委、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贯彻执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规标准,深挖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和执法操作流程。区市场局要会同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实施持续高频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产品、来源不明产品以及不符合商品销售规定产品的行为,并将拼装、改装、加装等行为纳入执法范畴。各执法单位根据发现的违法行为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全区严查严控的高压治理态势,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区经委、区公安分局) (三)强化行业管理。区经委深入排摸开展城市配送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情况,加大对相关电商平台的检查指导,组织相关电商平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严格管理,加强技术防范。督促城市配送电商平台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加强平台注册骑手的管理;自营城市配送业务的电商平台,要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三合一等情况,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开展整改。(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规范停放管理。各街镇、区房管局要发动居村委规范住宅小区及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落实资金和场地保障,指导居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安装智能充电设施,加装简易喷淋、火灾报警等自动消防和视频监控设施;对于无人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农民自建房,由属地街镇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管理责任,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安装智能充电及配套消防设施;要依托本区“一网统管”,由属地街镇牵头网格力量,建立基层综合治理协作处置机制,分类分级督改消除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要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组建完成社区微型消防站,并与社区警务室、治安巡防力量、保安队、护村队等形成区域巡防联防,及时发现和处置初起火灾,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防控效果。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要加强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快递外卖网点占用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三合一”等违法行为;对每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启动联合调查机制,调查生产、销售、改装等环节,追根溯源,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房管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防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的发现劝阻力度,对屡劝不改的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区城管局要结合经营性违法建筑点位清库,加大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经营的违法搭建行为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五)加强警示宣传。区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融媒体中心要全面收集汇总近年来本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一批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继续开展“身边的火灾教育身边人”主题宣传活动。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运用自身宣传平台,同步在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各街道要组织村居委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每个居民小区出入口或主干道等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横幅(附件3),在居民楼道内张贴政府通告(附件6),在非机动车库(棚)张贴宣传公告,与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签订承诺书并张贴案例海报,普及扑救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要求停放充电,减少入室充电、人车同屋、人电同屋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结合本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购买、使用常识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安全的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 (六)建立长效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在严控产品质量、打击查处非法行为、增加充电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好综合治理法律与政策支撑。区经委要提高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的监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规划资源局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国土建设规划,逐步增加场地供应。区规划资源局、建管委、公安分局、房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为街镇、居村委推动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设施配置等提供服务和指导。区发改委要在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将所提供的违法行为失信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共同深入调研“闪送”类新业态的运营情况,根据行业特点提请政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开展联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风险,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协调机制,及时沟通信息、通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街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落实人、财、物等全面保障,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和组织,联勤联动、协同配合,开展排查执法、综合治理等;要结合地区实际,梳理问题风险,全面总结经验,破解停放充电难以及安全意识薄弱等难题,依托实事项目,巩固治理成效,推动地区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 (三)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要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纳入“一网统管”范畴,发动网格力量以及有关部门,高效开展“网格化”隐患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固定现场违法行为的证据,按程序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常态长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加强联合执法。各部门要充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理清电动自行车各领域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联勤联动,规范信息共享、隐患抄报、联合执法等常态化监管协作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发生亡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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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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