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应急发〔2021〕11号 局相关科室,安监大队: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安全检查的深度和效能,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按照《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特制定《闵行区重点企业“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方案(第一期)》,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闵行区重点企业“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 工作方案(第一期)
一、工作目标 1.转方式。转变安全生产检查方式,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提升执法检查的深度和效能。 2.找短板。帮助企业发现在安全管理、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上的“短板”。 3.促提高。以项目化推进方式制定“一企一案”,以指导服务为主,行政手段为辅,促进企业“短板补长”。 二、推进对象 在2021年度区级重点企业中,按照执法计划要求,选取4家企业开展“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企业名单如下: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组。成立由局领导、安监科、安监大队组成的项目组。可邀请属地安监所参加。 2.组建专家组。从市、区两级安全专家库中选取安全管理、工艺设计、电气仪表及设备、应急和消防等领域专家,形成“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专家候选名单(见附件),根据每家企业实际情况,选取若干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设专家组长1名。 四、职责分工 1.安监科:总体负责项目推进和协调工作,主要负责专家组组建,编制检查表和谈话提纲,实施现场谈话,编制检查通报,督促完成全年度“三位一体”执法。 2.安监大队:实施现场检查,协助现场谈话工作,负责对企业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 3.专家组:主要负责指导检查表编制、配合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配合现场谈话,编制检查报告,提供整改咨询服务和验收工作。 五、检查方式和标准 1.检查方式。本次“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主要采取资料查阅、实地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检查前按安全管理、工艺设计及仪表设备、应急与消防三个领域对专家进行分工,受检企业应配备3名以上熟悉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检查,当日检查结束后讨论检查结果并汇总问题清单。 2.检查标准。现场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20项检查要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工贸行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中涉及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及冶金企业的执法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参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安全检查表》。现场谈话以应急管理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一线员工谈话提纲”为主要内容,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对企业安全领导能力的相关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检查摸底(2021年6月底前)。完成4家企业检查摸底工作,原则上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超过2天,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干扰。在检查摸底工作完成后2周内,完成书面检查报告编写工作。 2.对标整改(2021年7月至10月)。企业在收到检查报告后1周内,依法依规制定“五定”整改计划。执法人员每双月跟踪企业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按计划整改到位。 3.总结验收(2021年11月至12月)。项目组在收到企业整改报告2周内组织开展复查验收,确保企业安全管理“短板补长”工作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注重企业安全领导力。检查摸底过程着重聚焦企业的安全领导能力,着重考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人物,包括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等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风险意识、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获得能力。 2.强调隐患即知即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项目组应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按照“五定”要求,逐条逐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隐患闭环管理。涉及重大隐患且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当场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3.严守工作纪律要求。项目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企业安排住宿、接待等。所有项目组成员应加强廉洁自律,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深入企业现场,切实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
附件:“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专家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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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重点企业“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方案(第一期)》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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