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20〕42号
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闵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闵行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闵安委〔2020〕2号)、《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的通知》(闵安委办〔2020〕9号)有关要求,区安委办将对大中型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时间:2020年10月28日-30日。 (二)考核地点:各大中型企业(见附件2) 二、考核组成员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聘请行业专家。 三、重点考核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级督查等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第三届“进博会”安全管控及上级重要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其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企业自查: 根据《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的通知》(闵安委办〔2020〕9号),进行自评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 (二)现场抽查: 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企业风险辨识和自查情况,随机抽取企业的风险点位,由专家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评分。(见附件2) (三)听取汇报及查阅台账资料: 听取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及应急管理工作。 查阅台账:根据闵安委办〔2020〕9号要求,结合自评情况,查看安全工作基础台账,查阅相关资料。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明确明年工作计划和任务措施。 (二)请各大中型企业按照附件1的要求,逐项核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准备好台账资料和汇报材料(汇报发言控制在10分钟左右)。现场同步提交一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材料和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加盖公章)。各企业要按照附件2的安排,落实专人,对接好企业实地抽查工作。 (三)本年度履职考核将采取企业自查、现场抽查、听取汇报及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束后将综合现场抽查、台账资料等考核情况,形成履职考核通报,报区政府领导,同步抄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
当前位置:
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