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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闵应急发〔202034

 

局相关科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为保障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93号)有关要求,结合近期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的推进实际,现就加强进博会期间本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进博会场馆周边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进博会期间本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二、管控时段

111日至1115日。

三、重点管控范围

全区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爆炸性粉尘、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

四、管控措施

(一)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

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应暂停隐患治理项目中所涉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并暂时停用尚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相关场所、区域、设施、设备。

(二)粉尘涉爆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应暂停隐患治理项目中所涉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并暂时停用尚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相关场所、区域、设施、设备。正在实施的隐患治理项目、爆炸风险较高场所,要明确专人重点管控。

(三)涉氨制冷企业

涉氨制冷企业应暂停在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或者存在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场所内作业,并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

(四)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原则上禁止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行的应提前向街镇安监所报备。其他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并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应提前向街镇安监所报备。街镇安监所在接到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后,应派员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督。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

各类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原则上禁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进行的应提前向街镇安监所报备。街镇安监所在接到特殊作业报备后,应派员对作业进行全程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严格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各街镇安监所要将此次管控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联合检查、通报警示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进博会各项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执法,严格管控

各街镇安监所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要每案速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并挂牌督办。对曾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动落实

各街镇安监所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渠道,加大对进博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深刻领会、主动践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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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