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管中心: 2024年1-6月,闵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海靖恺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48家企业和20个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上海靖恺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夏利水)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上海优晗物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75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巧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上海西贝天然派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光东路8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田朝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安全主管汪庆红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慈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上海兰玉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10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邸允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六、上海慧清家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纪鹤路58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玉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庆军)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运营主管王亮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八、上海申菱钢结构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景谷路华银路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爱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电焊工杨先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电焊工张月飞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九、上海真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94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施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维修工张大明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十、上海依工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电路20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迅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上海恒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1688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裘孟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二、上海蜀玉锻件加工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180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华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上海沃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佩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四、上海成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2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五、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2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惠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六、上海景碳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85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胡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七、上海盛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203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沈永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八、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2184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金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九、上海满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18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曹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上海元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18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华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景上境(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2184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林修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二、上海申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汇路46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房爱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三、上海蟾太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鲁南路53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莉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四、上海更升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5569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文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五、上海星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881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六、拓领环球物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866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愈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七、上海秒表厂(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建路30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晓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八、上海金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55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孔瑶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九、上海威间企业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18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博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总经理李博玉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上海堂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18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冰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总经理刘冰剑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一、上海子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尚义路229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贾博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贾博伦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二、上海万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556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现场直接负责人王超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三、上海成源服装水洗整理厂(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8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光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总经理黄光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四、上海捷茂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2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张伟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五、上海古瀛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闵行区龙吴路4221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卫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张勰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六、上海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宪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经理张伟处以罚款人民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七、上海思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185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琴)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总经理罗琴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八、上海佬聚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45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有龙)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直接负责人黄松林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九、闳绩(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274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华)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王龙飞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上海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蟠桥路39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天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现场负责人索威威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一、上海宇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曙光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名亮)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黄名亮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二、上海岳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景谷路333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伟)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三、上海浩淼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509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滕晓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四、欧纷泰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509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DANNY RENALD LINMANS)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五、上海东岳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69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勇)违反《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六、上海大塚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1969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上池俊介)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七、上海谷枷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100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魏建平)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魏建平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八、上海旭冠家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汉路223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梅)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总经理徐国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请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及各安管中心将此通报内容及时传达至辖区企业,提示其引以为戒,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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