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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2021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闵应急发〔2021〕18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为深入推进本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114号)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现制定下发《闵行区2021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4月13


闵行区2021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规范、严格审核、强化指导、务求实效”的工作导向,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建,严把评审关,加强证后监管,强化指导服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二、年度任务

1.完成新增16家规上和17家规下工贸企业的创建工作。

2.完成2018年达标的5家危化企业、168家规上和87家规下工贸企业的期满复评工作(详见附件)。

3.完成30家三级达标企业“回头”抽查、2020年规下工贸达标企业的全覆盖“回头”检查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主要负责规上工贸和危化企业的申报材料审定、组织评审、报告审核、达标公示系统维护以及对30家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抽查等工作。负责对危化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管、工作。

各安监所负责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员部署推进指导,负责规上工贸和危化企业申报材料的初上报,规下工贸企业的申报材料审定、组织评审报告审核以及对2020年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全覆盖“回头”检查工作。负责规下工贸企业评审单位的遴选督管、考评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部署各安监所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掌握本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按行业分类、经营规模确定应创未创企业名单和达标企业复评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

二要强化指导。各安监所要采取示范交流专家帮扶、专题辅导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确定行业类别和评分细则,开展现状诊断、自主创建、隐患整改等工作8月底完成网上申报。

三要重点把关相关部门、各安监所要加强评审过程监督,确保评审质量,力争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中毒窒息等事故的重点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及涉及危险作业活动的,应当进行重点评审,对重大隐患实行一票否决;对未按要求落实风险隐患预防任务的企业,一律待整改完毕,才能准予达标。

四要加强执法要将标准化回头看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风险隐患预防是否落实到位、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按要求开展年度自评等,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与曝光力度。对达标取证后“不运行、不自评、不整改”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予以摘牌

五要注重实效。要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摆问题,改进方法。区应急局将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培育典型企业,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金祖华、施舟敏,联系电话:24088153、24088156)

 

附件:2021年各街镇(工业区标准化建设任务一览

     

 

 

 


附件

2021年各街镇(工业区)标准化建设任务一览表

街镇

规模

规模

工贸初评

工贸复评

危化复评

初评

复评

浦江镇

2

17

1

1

16

吴泾镇

0

15

1

0

7

马桥镇

0

6

0

2

13

颛桥镇

1

21

1

1

6

莘庄镇

1

2

0

2

1

梅陇镇

1

11

1

8

12

七宝镇

3

3

0

0

0

虹桥镇

2

4

0

0

0

华漕镇

0

11

0

0

12

江川路街道

1

41

1

2

5

古美街道

0

0

0

0

0

新虹街道

0

0

0

0

0

浦锦街道

0

1

0

0

1

莘庄工业区

5

36

0

1

14

合计

16

168

5

17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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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