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闵安委办〔2018〕26号 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颛桥镇: 根据银都路好世凤凰城40余户居民投诉反映“银都路好世凤凰城临街餐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破坏社区生态环境,严重侵害居民健康权利”一事,区安委办联合相关单位经充分沟通协商,决定对银都路好世凤凰城临街餐饮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和环境隐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8年4月17日(周二)上午10时 二、集中地点 银都路3536弄148号1楼会议室(好世凤凰城居委会) 三、参加人员 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执法人员各2人,区气象局相关人员1人,颛桥镇相关人员。 四、职责分工 1. 区建管委:负责落实城镇燃气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2.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3. 区环保局:负责对油烟、污水排放及噪声等环境污染情况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4.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建筑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5. 区水务局:负责对餐饮店的排水设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6. 区安监局:负责对生产安全隐患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7. 区气象局:负责对“招雷击”设施及相关防雷设施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8.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私拉电线、建筑材料、 “三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置; 9. 颛桥镇:相关部门负责参加隐患排查和处置。 五、工作要求 1. 区安监局负责本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联系人:沈一峰,联系电话:18017592501)。 2.区各职能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各类隐患,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检查结束后,各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并报区安委办备案(政务网-安监局信箱)。 3.检查期间,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应统一着工作装,持有效监督检查证件,文明用语,规范执法。本次整治执法车辆各部门自行安排。 附件:“关于银都路好世凤凰城临街餐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破坏社区生态环 境,严重侵害居民健康权利”投诉书。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