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17〕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本市及相关省市发生了多起较大以上事故,安全形势异常严峻,2月15日虹口区汶水东路发生燃气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7月21日嘉定区华江公路发生楼房部分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11日浦东新区“家得乐”超市发生局部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11月25日我区虹梅南路美琪花苑小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以上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小饭店、小超市及商业用房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居民出租房火灾隐患突出、群众逃生自救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基层监管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强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市、区两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区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群租衍生的安全隐患;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着力加强低端业态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做到坚决疏解、倒逼腾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发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区专项行动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倪耀明任组长,副区长郑文斌、吴志宏、汪向阳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各有关部门分别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整治时间 从2017年12月1日始至2018年3月31日。 四、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 重点排查整治的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严查厂房出租、“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查彩钢板建筑、厂房库房、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沿街餐饮、门店、老旧小区、出租公寓;严查待拆或正在拆除场所;严查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重大活动场所;严查高层地下、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气管线等高危行业领域;严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场所;严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严查火灾、道路交通、工贸等事故单位;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单位,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五、整治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电器线路是否按规定铺设;燃气设备、电器设施安全使用情况;是否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或分隔;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等。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等。 燃气安全:重点检查燃气用户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是否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连接管;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是否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是否非法运输、储存、充装、销售燃气;是否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是否严格执行管道巡护制度;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违章占压、违规施工等。 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违法违规转发包等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排架)、高支模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密目安全网、临时活动房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建立防火责任制并有检查记录;员工宿舍用电设施、消防安全、危险物品存放、临时施工用电是否符合规定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情况;劳防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剧毒品管理及“五双”制度执行情况;防火防爆、有毒有害等重点区域安全警示“四牌一图” 设置情况;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库房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是否分区分类储存,是否设置浓度监测报警控制、静电消除、温度检测等必要的安全装置,禁忌危化品是否混存混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是否配备气体检测、通风、正压呼吸器、安全绳、三脚架等防护设备设施;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监护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证;是否经审批许可等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定期开展专职驾驶员交通安全学习;在用车辆维护和检测情况;车辆营运证、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情况;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是否取得包车证;是否非法违法运输危化品;危化品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安装GPS;非客车是否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是否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渣土运输车是否无资质、非法违法超载等情况。 油气管道安全:重点检查管道企业管道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重点监测情况;必需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情况;管道巡护制度执行情况;管道违章占压、违规施工等隐患及时发现和报告情况;管道标志桩、测试桩以及警示牌等设置情况;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衔接等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在用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和运行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明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否做好记录并整改落实;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演练。 电气火灾安全:重点检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用电负荷是否超额、电源插座数量及短路保护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配备专业电工、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城乡社区、村镇、街道居委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六、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依据职责分工和部门职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涉及多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区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依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和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组织开展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及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交通委: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开展车辆超载超限治理。 区市场管理局: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围绕重点设备、重要行业、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消防、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负责重点清理整顿查处涉及市场局职责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区发改委: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建管委: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安监局: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经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商贸服务业(商场、市场等商业零售单位)和旅游业(宾馆、旅馆、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雷、电器线路、燃气、安防系统等方面问题隐患进行清理整治,排查整治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文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文化系统(网吧、KTV、游戏机房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组织开展文化印刷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等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居民出租房、物业服务企业、普通地下室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用电用气、装饰装修和普通地下室散租住人、违规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房屋拆除及修造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水利、供水、排水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清理整治水环境在建工程、水利运行工程、供水设施运行、排水设施运行、农村水利、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火灾等方面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卫计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治理氧气站、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危废储存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防雷、电器线路、燃气、安防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民防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和改变备案用途、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人防设施的行为。 区农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渔业行业领域和美丽乡村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管放射源使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国资系统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等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体育系统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拆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的排查,督促街镇对拆违现场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区绿容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监测监察,绿地、林业、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检查、清理和整治,负责牵头组织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安全检测、清理及整治。 区大型国企: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所属房屋土地非法违法出租情况、重点消防部位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 (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原则,密切配合以上各部门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同时,针对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排查整治计划,重点突出商贸企业商业用房、临街店铺、小超市、小市场、小饭店、小旅馆、小物流,特别是对 七、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从2017年12月1日始至2018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排查整治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 (二)排查整治阶段(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既定方案和计划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进行挂排督办。 (三)总结巩固阶段(时间:2018年3月15月至3月31日)。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八、 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针对本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出租转租住人、危险化学品“三违”、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开墙打洞”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凡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厂房,一律关停整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相关信息上报区安监局信箱。2017年12月15日前报将本行业领域、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17年12月30日前报专项行动排查摸底表计划(见附件1);2017年12月起每月至少报送1篇工作推进情况信息稿、每月15日、30日报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2018年3月25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区安委办每月通报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依托各类媒体,定期曝光依法严厉查处、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 (三)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区安委办将组织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有关地区、部门做好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全区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街镇(莘庄工业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摸底统计表 2.各部门、街镇(工业区)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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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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