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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5日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印发《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请对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612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


 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明确2021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按要求落实专题报告和研究制度,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建立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相关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安全生产领域。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公开常规检查执法、随机抽查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加强重点项目公开,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局权责清单,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双公示”。

2.应急指挥领域。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3.防灾减灾领域。公开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灾害风险监测、灾情预警、应急抢险救灾等信息。及时更新本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等信息。

(二)基础工作信息公开

1.公文公开。再完善再调整局公文公开范围,确保“主动公开类”文件全面公开。

2.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局财政预决算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报告、采购意向信息、审计报告等信息。

3.政府开放月(日)。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拓宽政府开放渠道。

4.社会关切事项公开。结合“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社会监督。

5.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各类渠道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

6.其他需公开事项。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各类专项规划、工作计划(要点)等。

三、落实重点环节相关要求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纳入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加强公众参与、法制审查等环节,确保公开前相关程序执行到位。

(二)加强文件政策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类文件,需按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

 

附件:区应急局信息公开归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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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