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应急发〔2020〕40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8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3〕76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20〕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闵行区2020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应急发〔2020〕7号)的文件要求,经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要求(详见附件),有效期为自通告之日起三年。 特此通告。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三级企业达标名单》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达标名单》 3.《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行业三级企业达标名单》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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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0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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