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7000050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06-11
- 发文字号:闵应急发〔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06-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应急发〔2025〕14号 局各科室、队、中心: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要点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沪应急办〔2025〕39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闵府办发〔2025〕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依法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规定发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集成公布有关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意见采纳、会议审议、草案解读、决策结果等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2.做好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公开。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关键年”为主线,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信息。(责任科室:指导科、安监科) 3.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公示要求,全面推广应用“检查码”,及时公示每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责任科室:法制科、执法大队) 4.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情况信息;公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责任科室:法制科、安监科、调查科、执法大队) 5.做好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科普宣传工作,重要节点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公开应急队伍签约共建、应急预案编修、宣教培训演练等工作。(责任科室:防灾科、指挥中心) 6.落实财政信息公开要求。规范预决算公开时间、内容的完整性,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继续强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优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机制。推动作为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专家列席决策会议,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决策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公开相关会议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2.做好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按照区统一要求,针对行政许可等文件在“一网通办”有办事事项的,通过点击“办”字图标,直接跳转到相应的办事页面,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的紧密衔接,同时加强平台维护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责任科室:办公室、安监科) 3.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主题项目,同步开展好政府开放各项活动。8月至少组织开展1场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全年开展多场“政府开放日”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队、中心) 三、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1.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责任科室:办公室) 2.持续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不断加强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逐级审签要求,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露涉秘信息和敏感信息。(责任科室:各科室、队、中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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