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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2日

安监大队,相关企业:

202l年5月31日,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内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油罐发生火灾事故,6个储罐、1万余吨原油燃烧,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时现场有储油罐544个,其中257个存有各类油品20余万吨,距离燃烧储罐30余米还有一个存有9吨液化天然气的储罐,安全风险极大。该园区名为“工业园区”,实际为化工、危险化学品加工和仓储物流为主的“化工园区”。经初步排查,在2.65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建有石化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企业56家、数百个储罐,但没有对化学品大规模集中储存的风险进行评估。该园区中,有超半数企业存在在建期间违法违规储存油品的行为,涉事企业以储存非危险化学品重油的名义申请立项建设储罐,却在有关部门现场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油,并违规动火作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1〕16号)有关要求,区应急局决定对全区化学品储罐集中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临近城市建成区和人口密集区、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化学品储罐区(含港口经营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化学品储罐数量多密度大的港区工业集中区和老工业基地。经数据比对确定全区5家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企业本次整治范围(详见附件1),其中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闵行储配管理中心由行业主管部门区建管委负责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准入情况。储罐区设立和布局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存在新引进项目,引进项目是否符合安全准入条件,是否存在只顾发展不顾安全、降低安全门槛的问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是否符合要求。

)化学品储存情况。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行为,尤其要严查违规使用非危险化学品储罐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企业安全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规范,储罐油气回收系统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防止回燃(火)措施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及时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详见附件2),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是否存在排查整治重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问题隐患清单,7月7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执法检查。安监大队负责对区应急局监管范围内4家企业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阿科玛双氧水有限公司、上海申星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闵行油库按照整治重点要求,结合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整改闭环。各企业要扎实推进此次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责任人员,紧盯不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安监大队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整改进程。

 

附件:1.闵行区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企业名单

2.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重点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5      

 

(联系人:沈锦杰,电话:24088154,邮箱:shenjinjie@shm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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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