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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局相关科队: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了闵行区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43月26

 

 

闵行区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有关规定及市应急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评审工作与指导整改相结合、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相结合、与帮扶企业自主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年度任务

1.完成新增规上、规下工贸企业的创建工作。

2.完成约160家2021年达标的危化(含化工医药)、规上工贸企业83家规下工贸企业期满复评工作。

3.完成3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工作。

4.完成2023年达标企业“回头”检查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协调推进,主要负责危化企业和规上工贸企业的申报材料受理组织评审、报告审核、公示公告以及对2023年三级达标企业的“回头”抽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工作。负责对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遴选、督管、工作。配合市应急局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指导街镇开展规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安管中心负责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员部署推进指导,负责危化企业和规上工贸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对2023年工贸达标企业的全覆盖“回头”检查,会同区应急局做好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工作。依据《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试行)》,负责规下工贸企业的申报材料审定、组织评审报告审核以及对评审单位的遴选督管、考评等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坚持自主创建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对照本行业标准,自主开展自评,不得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

2.严格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9个方面。各安管中心、局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定级办法》规定及有关要求,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

3.提升评审质量。督促评审单位严格评审要求,持续提升评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不应仅停留简单的应将书面资料和作业现场等方面有机结合,运用访谈问询、实地核查等手段,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严防“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要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评审与整改相结合,评审报告完整规范。企业自聘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现场评审不予通过。

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部署各安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要与日常执法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相结合,防止安全管理工作“两张皮”现象。要动态掌握本辖区危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按行业分类、经营规模确定应创未创和达标复评企业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

二要强化指导。各安管中心要采取示范交流专家帮扶、专题辅导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确定行业类别和评分标准,开展现状诊断、自主创建、隐患整改等工作,督促定级企业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三要重点把关安管中心、相关部门要加强评审过程监督管理,力争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对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的设施、岗位区域及危险作业场所,要督促评审单位重点评审。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未按规定落实风险隐患预防措施等不符合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认,方可准予达标。要定期与事故调查处理部门互通信息,发现已定级企业存在《定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及时撤销其等级。

四要加强检查。安管中心、相关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回头看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风险隐患预防机制是否落实、不符合项是否整改、是否按要求开展年度自评、是否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与曝光力度。对达标取证后“不运行、不自评、不整改”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予以摘牌

五要加强宣贯。要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摆问题,改进方法。按照“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要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激励机制。要通过专题培训官微、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宣贯,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积极培育示范标杆企业,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请各安管中心于4月底前报送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荐名单,6月底前报送本辖区规模以上八大工贸企业总名单(格式另发),12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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