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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苯罐燃烧爆炸较大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1日

闵安监管〔2018〕47号


区重点监管企业

2018512日,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苯罐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发生燃烧爆炸事故,造成六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为首届中国国际博览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区重点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苯罐燃烧爆炸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8610日。

二、检查重点

一查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是否成立由法人或总经理担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全员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安全投入是否依法得到保障。

二查制度完善。是否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危险作业、承包商、职业卫生、劳护用品发放和使用、防火防爆、安全投入、安全生产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包括所有生产操作岗位、特种设备操作),切合企业实际情况。

三查外来施工。是否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核;是否建立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制度;是否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是否安排专人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

四查特殊作业。是否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等法规标准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特殊作业前是否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特殊作业涉及的电工、焊接热切割、危险化学品以及起重、吊装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件上岗;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安全交底;是否根据需要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是否指派监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是否落实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节假日升级管理;是否有规定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停止部分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在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

五查隐患治理。是否严格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评估、销号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是否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自查发现以及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是否安排专人每月20日登录“闵行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网址:aqsc.shmh.gov.cn)上报本月隐患自查自纠信息

六查岗位培训。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完善记录台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岗前、离岗、换岗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是在事故易发季节时期提前进行重点警示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对涉危、涉爆等较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培训,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确保从业人员识别本岗位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查变更防控。是否涉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在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前是否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八查应急管理。是否根据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评估的风险,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是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应急防护和抢险器材、防汛防台等储备应急物资,并由专人维护确保完好;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是否经检测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制定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特殊时期领导值班值守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下半年,本市将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依据自查表(见附件1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以最严的要求加强检查、落实责任;以最严的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管控措施。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一是尽量减少特殊作业,能不在现场作业的不得在现场作业,能不进入受限空间、登高的,不得进入受限空间、登高;二是加强风险辨识和防范,充分考虑外来施工作业、特殊作业等非常规性作业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带来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针对可能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预案;三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规范流程,严格作业票审批。

三要完善各项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承包商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外来施工作业监控,要加强方案审核,严格变更风险管控。对于涉及重大维修、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要对方案进行安全论证。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确保短期内隐患100%闭环。

四要加大宣教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识别本岗位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要强化事故预警。夏季即将到来,潮汛、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天气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始终绷紧特殊时段安全生产这根弦,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变化过程,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预警工作,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完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汛防潮、安全用电、应急值守、物资储备、恶劣天气应对、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六要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于610日前将专项安全检查自查表(盖好单位章)报第三方检查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统一汇总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局规定,自6月起安排专人每月20日前登录“闵行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网址:aqsc.shmh.gov.cn)上报本月隐患自查信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上报安监局。区安监局将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或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依法严查,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闵行区安监局重点监管企业深刻吸取“5?12”事故教训专项安全检查自查表

        2.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苯罐燃

          烧爆炸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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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