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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闵安委办〔2020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书记李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认真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整治,进一步压实各方面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批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底数,摸清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信息,实施一企一策精准监管。要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联合审批和从严把关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

(二)区交通委负责组织对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运输车辆进行排查,依法处罚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区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四)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排查,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负责对所有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组织有经验的行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服务、明查暗访,真正深入查、具体查。

(六)其他行业部门要对照行业职责,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一反三加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等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二)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要结合暑期汛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对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要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等措施;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严禁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其他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化品的企业要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街镇(工业区)、重点行业部门于12月底前将相关工作总结通过政务网报至区安委办信箱。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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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