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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18”物体打击死亡事故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年9月6日
2015年4月18日19时15分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300弄3号内黄浦江码头停靠的金泰688号货轮上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上海山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装卸工朱考林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4年12月31日,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山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卸承包合同》;2011年3月31日,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山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生事故的金泰688号货轮是一艘万吨轮,装载的货物为低碳钢热扎圆盘条(俗称“线材”)。该批线材是苏美达国际经济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运输单位运送到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黄浦江码头。根据合作协议,由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卸货,并将货物堆放在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的堆场上,依据苏美达国际经济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销售提货单发货,同时收取相关费用。

2015年4月18日,上海山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装卸工朱考林、罗争平及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的铲车司机等夜班(18时上班)工人根据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的安排,在黄浦江码头停靠的金泰688号货轮1号舱进行线材的卸货作业。19时15分左右,朱考林、罗争平在船舱中部偏左侧对一件线材进行穿钢丝绳挂钩作业时,另一件线材(重2.05吨)从高处滚落,朱考林避让不及被撞倒并压伤。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朱考林救起,并拔打了“120”救护电话,将朱考林送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二、事故原因和事故质

(一)直接原因

因船舱左前侧堆放零乱线材的底部线材先行被吊卸,货轮被水浪冲击发生摇晃,导致高处第五层的线材突然滚落,撞倒在进行穿钢丝绳挂钩作业的朱考林,引发了事故。

(二)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未在起重装卸作业现场安排专人指挥,未将现场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制度缺少。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制订针对钢材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铲车司机陈培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对其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

2.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贵成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二)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责任,建议区安全生监督管理局对起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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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