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18〕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7〕25号)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闵行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区安委会组织领导,确定了综合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以及牵头和负责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街镇(工业区)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以来,本区各街镇(工业区)、各牵头和负责部门均已结合辖区实际和职责分工,因地制宜、因事制宜, 三、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有力推动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区安委办结合各牵头和负责部门意见,决 四、积极推进,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将组织各牵头和负责部门进一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各成员兼任本
附件:1.闵行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闵行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分解表。
(区政务网报送地址: 区府-区安监局-区安委办信箱,联系人:徐志红、沈锦杰,电话:64131882、64131839)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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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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