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安委办〔2018〕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10号),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 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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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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