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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6月6日

闵应急发〔202018

 

局安监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带储存)、化工生产、重大危险源企业:

当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季节,本市其他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先后发生了因工艺设施、泄压设施设置不当引发的险肇事件和火灾事故。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046),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作重点提示如下:

一、企业全面自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于6月底前再次完成全面自查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要确保安全距离。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必须在年底前搬离装置区,确需布置在装置区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抗爆整改。对具有甲乙类火灾、爆炸性粉尘、中毒危险性厂房及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在8月底前拆除清理完毕。二要强化储存管理。严查危险化学品混存混放,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场地内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堆放集装箱以及从事拆装箱作业。三要强化危废管理。严禁将危废与危化品原料和产品在同一仓间混存混放。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环保设施,必须进行设计复核和安全论证。要对有突然超压或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的泄压设施及泄放物料处理装置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防止因泄爆系统设置不合理导致事故状态下泄压不及时、物料串通,进而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四要强化检修管理。要认真做好检维修环节方案制定、风险评估、承包商管理和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标准规范要求,坚决防范特殊作业事故风险。五要强化风险评估。精细化工企业要对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高危精细化工工艺全流程风险评估,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六要强化特殊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妥善安排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严禁超量储存,超产能、超负荷、超定员生产和随意变更产品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和夏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夏、安全度汛。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于625日前将自查问题隐患清单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整改计划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安监科。

二、严格重点治理

局安监大队要抽调精干力量投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队集中开展实地检查,按照应急管理部《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作清单,依法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加强专项检查

各安监所要集中力量做好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园区管理机构作用, 结合高温汛期、进博会安保工作,严厉打击责任不落实、长期未开展进口登记和使用申报、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力争在进博会前督改闭环。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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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