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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深入开展园区“小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6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

近年来,随着我区南北联动经济格局的深化,区内科创类企业快速集聚,与之配套的大量实验室性质的危化品使用企业(以下简称小化工)也同步引入区内各类科创园区。由于上级行业部门对此类小化工企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加之部分园区内部安全管理薄弱、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小化工企业较多存在不按规定报备、违反操作规程、超量存储危化品等问题,也发生了多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并结合地区实情,区安委办研究决定,在2019年全区组织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策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在年内再次全面组织开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梳理底账、规范管理、降低风险,为我区科创企业安全稳定发展营造良好配套环境。此项工作,作为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重点“自选”项目,纳入对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范围。现印发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224



闵行区深入开展园区“小化工”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零泄漏、零事故、零死亡为目标,对园区内小化工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事故风险隐患,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堵塞监管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确保闵行区园区经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闵行区各类科创园、科技园、智慧谷等园区,重点整治园区内实验室(科研、检验、分析、测试、试验等技术服务行为)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小化工生产(中试或工业化放大性实验,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生产等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风险事故隐患。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的重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工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专题部署,深入开展。督促本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排摸、夯基础

全面清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底数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按照上海市化学品使用单位排查暨登录报送系统申报要求,建立“一企一表”“一园一档”,实施专人动态维护,杜绝安全监管盲区。

(三)分类整治、抓推进

1.取缔非法。彻底清查取缔打着新材料、高科技、科学研发的幌子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清查取缔丙类及以下建筑内设置爆炸危险性作业场所;清查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开展中试、工业化放大性实验或从事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生产等小化工生产行为。

2.严惩违法。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内;从严查处未及时申报危险化学品有关信息;从严查处未根据使用的危化品种类和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从严查处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严查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准入。建立企业入驻前报备审查、入驻时设备设施检查、入驻后定期核查机制,防止小化工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安全风险较大甚至外区淘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流入本区。

(四)攻坚克难、保闭环

按照执法和服务并重原则,运用“执法+专家”模式,逐园逐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一园一清单”,制定“一园一案”整改措施通过现场推进、联合整治等措施,推进问题隐患整改闭环。

(五)建章立制、促长效

建立属地“安全专管员”制度,与园区管理方建立信息互通平台,探索构建“政府-园区-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模式,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园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补上园区监管短板,遏制事故再次发生。

四、实施步骤

1.部署阶段(20213月底前)。各街镇(工业区)要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按照防微杜渐原则,梳理本辖区列入整治范围园区名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锁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2.排查阶段(20217月底前)。各街镇(工业区)要组建“执法+专家”工作团队,按照此次整治主要任务和检查表要求,重点关注名为化工”“新材料”“高科技”“医药科技”“生物技术”“孵化器等企业,逐园逐企开展排查。

3.整治阶段(20219月底前)。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研讨制定“一园一案”,提出园内企业分类处置意见,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4.督查阶段(20211010日前)。区安委办邀请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街镇(工业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因履职不力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将从严追责。

5.总结阶段(20211020日前)。各街镇(工业区)要对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园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街镇(工业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守土有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重点打击。对于问题严重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于打着科学研发的幌子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巩固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理念,解难题补短板,落实长效、有效的后续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实验室爆燃事故的再次发生。

按照此次专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特点,采用每月更新上报整治推进情况的方式,请各街镇(工业区)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于331前报送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和专项整治园区名单(附件2签字盖章电子版);于4月至9月每月20前报送本月更新的专项整治推进汇总表(附件4);于1020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点围绕五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最终版专项整治推进汇总表附件4(联系人:沈锦杰,电话:24088154,政务网邮箱:区应急局-安监科-沈锦杰)。

 

附件:1.闵行区园区小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街镇(工业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2.各街镇(工业区)专项整治园区清单

3.闵行区实验室安全执法检查表

4.闵行区园区小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推进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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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