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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0日

关于印发《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印发《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22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区应急办、区防灾办)各项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继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指挥、减灾防灾救灾等工作能力,完善条线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一)继续组织推进“三年行动”。 根据上级部署,在“1+2+7”专项工作基础上,增加“工贸、小化工、特种设备、高空坠物、电动自行车、城市能源供应、文化旅游体育”专项工作内容;对标“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节点要求,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和“一案一策”风险隐患销号管理。结合地区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区级“自选”项目重点整治,尤其针对“实验室不规范使用危化品”问题,开展专题整治,研定前端管控长效措施。

(二)继续推动十项制度组合实施。完善“案(法)审会”“联合检查”“首查免罚”配套工作制度,制定“分级分类管理”“记分制”“专管员”等配套工作制度;完善“执法+专家”检查模式,突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责任监督,继续优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模式。确立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记录与市场管理等部门的互通、共享机制,提升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震慑力。

(三)探索建立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视情在区安委会内设立危化、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专业委员会,明确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修订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权力、责任、监管、任务”四类清单,深化实化“三个必须”工作要求。

(四)突出“安全履职考核”导向性。完善安全生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重点突出“事故防控”“管事率”等考核内容权重。

二、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方面

()继续参与全区疫情防控指挥协调工作。继续参与全区疫情防控的社会面联防联控组织指挥工作,承担区“防控办”日常工作。认真总结全区疫情防控的实战指挥经验,提升区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进区、街镇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区级城运应急指挥大厅(区总值班室)建设,聚焦指挥调度、监测预警、预案管理、实战演练等重要内容,以及值班值守、视频会商、信息报送等重要功能,指导推进街镇级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的区级应急处置模式。

(七)推进公共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参与全区“一网统管”推进工作,完成区城运中心(二期)项目相关建设任务;聚焦城市公共安全主题和应急管理专题,逐步整合全区既有的相关物联感知网络信息,推动数据归集和建模应用,逐步完善全区公共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研定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三、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方面

(八)健全“防灾办”工作机制。完善区级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防灾办”)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村居避险点建设等重点工作,联动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等专门工作。

(九)以“创建”工作提升全区防灾减灾基础水平。积极投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上海市安全社区”等创建工作,突出创建引领,对标创建标准,推进全区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

    (十)组织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区镇两级人力、财力等相关资源,突出“调查+评估”环节,按节点要求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点位底数,建立相关数据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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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