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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浦江镇安监所、七宝镇安监所执法工作质量予以表扬的通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局有关科、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在闵行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的2022年度案卷评查工作中,区应急系统被抽查到的3件行政处罚案卷评价为优秀,现对相关办案部门及经办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浦江镇安监所:锦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经办同志:郭斌峰、赵丹华

浦江镇安监所:上海虔慧装饰材料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经办同志:郭斌峰、赵丹华

七宝镇安监所:上海悦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胡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经办同志:朱超、范云刚

局有关科、队,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安监所要向优秀学习,注重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程序、实体、内控等工作要求,并针对此次评查(自查)工作发现的“案卷归档管理欠规范,时间、证据及逻辑链欠完善等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全区应急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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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