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梅陇镇安管中心: 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通知》和《闵行区2024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拔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食品生产企业聚集的梅莲食品园区组织开展“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梅莲食品园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拔点治理“三位一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8.12”事故教训,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集中宣贯、“执法+专家”、现场带教等方式,提高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有效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范围为上海翔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梅莲食品园区(梅陇镇莲花南路2399弄)及园区内5家企业。企业名单如下: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组。成立由局领导、安监科、执法大队、梅陇镇安管中心组成的项目组。 2.组建专家组。从市、区两级安全专家库选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设专家组长1名。 四、职责分工 1.安监科:总体负责项目推进和协调工作,负责专家组组建和专家分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访谈,编制检查计划和检查通报,完成本年度“三位一体”执法工作。 2.执法大队:会同专家组实施现场检查(5企业+1园区),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负责“回头看”工作。 3.梅陇镇安管中心:配合完成“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工作,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现场带教,负责安排会议场地、办公设备并协调园区、企业。 4.专家组:会同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访谈,配合宣贯法律法规、实施现场带教,编制检查报告,提供整改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检查方式和标准 1.检查方式。本次“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按照应急管理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主要采取集中宣贯、资料查阅、访谈、实地带教等方式开展。受检企业应配备2-4名工作人员协助检查,当日检查结束后讨论检查结果并汇总问题清单。 2.检查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6号)等实施检查。 六、时间安排 1.指导检查(2024年4月10日-11日)。对园区企业开展为期2天指导检查工作,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干扰。在指导检查工作完成后1周内,完成书面检查报告编写工作。 2.对标整改(2024年4月-5月)。企业原则上应当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问题隐患整改。执法人员每月跟踪企业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按计划整改到位。 3.复核评估(2024年5月底前)。执法大队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开展“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对仍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七、工作要求 1.注重安全领导力。项目化整治推进过程中要着重聚焦企业的安全领导能力,着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人物,包括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负责人等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风险意识、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获得能力。 2.强调即知即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项目组应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按照“五定”要求,逐条逐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隐患闭环管理。涉及重大隐患且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当场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3.做好举一反三。梅陇镇安管中心要在本次“三位一体”项目化整治中掌握工作方法,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园区实施统一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拔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能力。 4.严守工作纪律。项目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企业安排住宿、接待等。所有项目组成员应加强廉洁自律,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深入企业现场,切实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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