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等,并附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21-24088000,电子邮箱:qjg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应急局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工作指引,结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闵行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无相关发布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本年度对区应急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进行维护,在单位搬迁后,及时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1条;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年度未发布相关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一网通办”平台公开了5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0项;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19项行政处罚事项、4项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45件,无相关行政强制处理决定信息发布;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本年度发布预决算信息8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项及其成交结果,采购总金额229.55万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发布相关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政策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年度公开相关信息10条。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70家次;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相关信息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本年度公开事故调查报告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的5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件。不予处理的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信息审核,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每条公开信息在公开前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做好审核表存档。二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情民意领导小组,层层抓好落实社会公众诉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通过“闵行应急”微信公众号、“闵行应急管理”新浪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575条动态信息,微博发布1164条动态信息。做好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素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2次区府办组织的专题视频培训,本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情况无,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导致信息公开偶有遗漏现象;二是政策解读宣传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沟通,形成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无信息遗漏;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三是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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