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11日 |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闵行区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4146849。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监办〔2018〕58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18年闵行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闵府办发〔2018〕50号),不断加强我局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成了“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机制,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至2018年12月底,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18年全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4余条。其中,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125条,行政处罚业务类、事故调查报告149条,微信公开1880条,APP公开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咨询,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简介》。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服务,便于市民操作。 本局2018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案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本局2018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政务公开工作情况5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0次,当面咨询接待6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文主动公开还可以持续提升;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宣传力度和专业培训还可以持续加强;三是“闵行安全生产”政务微信订阅号还可以持续推广。 2019年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APP等媒介的信息公开管理,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二是加强内容规范与信息审核,使信息公开内容更严谨;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更新效率,使社会群众能及时、有效获得信息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业务水平;在今年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度) |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