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21-24088000,电子邮箱qjg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和应急管理职责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精准度和透明度。 1. 主动公开工作 门户网站全年公开公文24条,行政许可信息43条,行政处罚信息4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224条信息,通过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条信息3175条。其中微信发布263期,共1118条信息,微博发布242期,共2057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应急管理的多个方面,如:机构职能信息、规划信息、领导分工、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绩效评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办事指南、执法检查等信息,满足了公众对应急管理信息的多元化需求。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件。2024年,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 3. 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落实工作人员维护日常信息,妥善处理自然人或企业的信息申请,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定期维护局门户网站栏目信息,细化重点工作栏目,及时更新应急管理政务信息。专人负责“双微”平台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依托 “闵行应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指导相融合,及时推送督查检查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应急科普、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例、月度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等信息,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5. 监督保障 公开指南栏目、公开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区政府考核要求,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培训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欠缺,存在个别简单解读现象,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能力不足,在公开形式上主要以信息发布为主,缺乏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对公众吸引力不足。 下一步,将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补短板、抓落实等方面下功夫,坚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实施,丰富解读形式,及时对接业务科室,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依托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形式,除传统的文字、图片式发布,加大多元化形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工作情况。 1.举报奖励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市民群众参与社会安全治理。2024年累计实施举报奖励13起,颁发奖励金50000元。 2.宣传工作。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开展多场“政府开放日”活动,涵盖公益广告和主题宣传片展播、应急演练、宣传日咨询、重点企业负责人培训、危化企业专场咨询、知识竞赛、装备展示和VR体验活动等,形式多元化、内容丰富。开展“应急小姐姐讲安全”进学校、社区、工地等系列宣教活动7次,提高校园师生、社区居民、建筑工人辨识风险、避险自救能力。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区应急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