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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8日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等,并附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21-24088000,电子邮箱qjgjxx@shmh.gov.cn)。

1. 主动公开工作

2022年未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无相关发布信息,局网站公开公文24行政许可信息202条,行政处罚信息28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信息0条,做到对处理决定结果的应公开尽公开。局微信公众号公开862,微博公开2064条,有效保障众知情权

在局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各类应急管理工作预案、事故调查报告等公众关注热点。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公开权责清单目录,及时发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围绕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布年度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分工、人事任免以及其他各类重点领域信息。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不断提高办理工作专业化法治化。2022年,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均主动撤销。

3.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落实工作人员维护日常信息还礼,妥善处理自然人或法人的信息申请,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细化重点工作栏目,定期更新最新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方便个人、企业查询。

狠抓新媒体建设。微博微信打造互联互通、聚合发展、工作联动的新媒体“双微”矩阵,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专人负责“闵行应急”微信公众号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传递应急管理快讯,并为社会群众提供应急科普、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政策法规解读等服务,做到工作日每天更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

5. 监督保障

在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2

 0

 0

0 

0 

2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子栏目信息公开数量少;二是文件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聚焦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内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大对2023年出台文件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工作要点,形成我局特色工作如下:

1.安全生产方面: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在全市创新试点并实践应用“企业码”“随申拍”,覆盖全区600家重点企业。首创“小化工”实验室标准化管理模式。试点推进“政府-园区-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试行“公交站点式”“危险化学品集中配送”模式,开通莘庄工业区、吴泾镇和闵行开发区3条专线有20家企业受益,积极协调浦江、颛桥等线路待开通,有效缓解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困境。

2.防灾减灾方面:6家单位成功创建2022年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8所学校2.5万名学生参与第14届闵行区青少年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建成应急避难场所202.68万平方米。

3.应急指挥方面:为能够紧贴重点领域、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需求,组织开展预案编修、宣教、演练等工作,举办“第五届进博会闵行区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近150场次。推进应急队伍建设,遴选签约7家社会救援组织,在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应急物流运输、大型活动安保、应急实训、大型装备救援、防汛防台等方面提供强有力支援。

(二)其他说明情况

1.“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六)其他处理”8件,属于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2.本年度,区应急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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