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九)《闵行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十)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执法事项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范围和数量,强化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和精准化水平,为全区城市运行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1.突出执法计划统筹。依据区应急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不放心”企业,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精准执法事项,整合市应急管理局各类专项检查要求,推动落实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2.强化属地执法业务指导。继续落实专人联系、巡回坐班、查查衔接、查罚衔接等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进展,监督、指导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开展委托执法工作。 3.深化执法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的联勤联动。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关于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渠道沟通。会同消防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消地协同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本部门随机抽查,降低企业“迎检”频次。 4.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施执法全过程监督,坚决纠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走过场”检查等行为,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查封、乱停产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二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轻工重点企业、金属冶炼、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培训机构以及大中型工贸企业为重点。 (三)内容 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执法事项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460家次。 (一)重点检查 1.区重点单位执法检查; 2.特种作业违法行为“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4.吴泾地区化工企业搬迁关停专项执法检查; 5.实验室“小化工”专项执法检查; 6.物流园区专项执法检查; 7.重点时段执法检查。 (二)一般检查 1.对区内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纯批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2.对街镇中小型工贸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落实分类监管和触发式监管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分别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和无事不扰。对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许可备案超期、隐患整改未落实等异常情况,及时智能预警提示,开展触发式监管。 (二)开展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聚焦大型赛事、活动展台布撤重点环节,用好不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约谈警示等机制,督促赛事活动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全过程监管,做好“进博会”“大师杯”等重大活动驻守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帮扶指导和联合检查 依托区安委办工作平台,配合区消防救援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厂房仓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智造空间”、新能源项目等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对应急避难场所、地下空间、地震等领域开展联合检查。 (四)加大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 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抽查街镇重点企业,及时掌握街镇年度计划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五)开展常态化执法调度 依托“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每周远程指挥调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落实市应急管理局法定节假日远程调度任务要求。 (六)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市安委会(办)、市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工作。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