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应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1月17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决定书日期 |
| 1 |
沪闵应急罚〔2023〕1101号 |
江苏合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渝 |
91320413MA1YQQ1F1M |
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闵行区应急局 |
20231114 |
| 2 |
沪闵应急罚〔2023〕1111号 |
河南省崇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
赵建庆 |
91410728MA47WQ217F |
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闵行区应急局 |
20231114 |
| 3 |
沪闵应急罚〔2023〕1121号 |
江苏万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柳璐倩 |
91320681MA7E3H961A |
未制定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未认真审核作业人员从业资质,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闵行区应急局 |
20231113 |
| 4 |
沪闵应急罚〔2023〕1141号 |
上海凯原兴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丁水冲 |
91310107743750486T |
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闵行区应急局 |
20231114 |
| 5 |
沪闵应急罚〔2023〕1161号 |
上海奕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何奕明 |
91310114MA1GT1TE3Q |
未认真审核作业人员从业资质,作业人员提前进场作业未及时向项目部报告,未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闵行区应急局 |
202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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