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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2025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8日
  • 索引号:SY15000032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5-04-07
  • 发文字号:闵财资〔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04-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根据《关于开展本市2025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沪财资〔20255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闵府发〔2019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区开展2025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书面审议关于2024年度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度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区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按时完成2025年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各项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当遵照国家、本市及本区有关规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报清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说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重点改革进展,重点反映发现问题后完善管理和整改措施的效果情况,进一步聚焦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原因分析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改革、改进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共同推进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报告内容

2025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以各类国有资产2024年度数据及有关情况为编报基础,由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等三个专项报告组成。

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综合报告的重点是: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等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关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情况;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情况;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专项报告分别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相关资产报表和分析报告)。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重点分别为: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与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关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情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资产负债总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资产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关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情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自然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关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情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由区财政局于524日前汇总完成后报区政府审议,并于531日前,以区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向市财政局报送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包括综合报告和三个专项报告),同时抄送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2.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报,于524日前完成。

3.全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由区国资委会同区财政局共同负责编报,于510日前,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财政局。

4.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机管局负责编报,于510日前完成。

5.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由区规划资源局会同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征收中心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编报,并由区规划资源局负责汇总,于510日前,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财政局。

三、做好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共同完成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要求,配合做好人大专题调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等各项工作。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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