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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闵行区2021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

闵财办〔20211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市政府关于聚焦公共资金使用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2021年,本区继续深化财政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工作基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闵行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闵行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聚焦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继续扩大财政公开范围,提升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做好解读回应,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的规定,全面落实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要求,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细化、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扩大财政公开范围

1.政府采购公开

1)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工作

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在此基础上,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预算单位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意向信息。公开时限要求为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告和公告格式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的规定。

2)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实现项目全覆盖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公示范围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扩展到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其公示内容和期限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办理,公示内容可不包含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其他事宜(包括对异议的处理等),按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3)增加政府采购结果的公开内容

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且一并以书面方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中标(成交)的原因(但不得泄露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原因包括以下与该供应商相关的内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情况及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询价小组对该供应商的总体评价。

2.项目预算公开

继续推进项目预算公开向基层延伸,在2020年项目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部门的基础上,原则上将所有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级项目经费相关情况(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3.绩效信息公开

财政部门选择5个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由对应政策的牵头部门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时一并公开。公开财政重点评价政策、项目的评价报告。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实际数公开,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资金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50%

(三)推进本区财政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家、市和本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做好财政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本区的落地实施。以预决算为重点,梳理财政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规范本区公开标准。在此基础上,推进财政信息集中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做好信息分类、分级,优化栏目设置和信息归集,提升公众体验。

(四)做好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实效

围绕预算报告、重要财政数据、重大财政政策等社会关注事项,加强权威解读,通俗化,形象化阐释,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善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增强信息发布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二、关于《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

2021年对《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以下简称《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公开目录》以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和本区的最新推进要求为主要依据编制,其内容是本区各级部门和单位公开义务的“应然”范围,是向社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上限要求。区财政局将动态更新目录,未能及时纳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公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完善本地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本目录所列内容是本区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的最基本内容,镇级参照执行。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市局部署并结合本区实际,适时发布、及时更新基本目录。

(二)全面公开事项内容

各预算主管部门、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强化公开主体责任,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公开责任主体逐项按时、按要求全面公开基本目录所列内容。

(三)注重提高实效

各预算主管部门、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不断优化公开渠道,以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公开传播力和影响力;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提高公开实效。

区财政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各预算主管部门、街镇(莘庄工业区)积极推进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

2.闵行区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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