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5000028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6-25
- 发文字号:闵财办〔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07-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财办〔2024〕7号
局所属各部门: 现将《2024年闵行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闵行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闵府办发〔2024〕1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2024年,闵行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巩固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1.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 2.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 3.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4.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对公开内容仅涉及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 5.网站上公开的政府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1.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确保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 2.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申请办理矛盾。 3.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防止行政纠错。 4.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 5.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闵行财政”微信公众号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形成政府网站与“闵行财政”微信公众号协同联动。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事项公开。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相关制度规定,重点抓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监管信息公开。 (三)做好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公开 做好政府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财政预算报告及解读、重点绩效评价等信息的公开。 三、进一步优化政策公开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1.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2.健全“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落实政策公开征询期间的草案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 (二)加强政策留言板应用 1.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政策咨询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四、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1.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政府网站和“闵行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2.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涉企政策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改进与保障民生政策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 (二)常态化政府开放活动 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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