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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闵行区2025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闵财办〔20251

 

各预算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本市和本区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2025年,本区将继续夯实财政公开基础,深化财政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财政公开工作水平。现就做好2025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闵行区财政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事项

2025年,闵行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扩大财政公开范围,强化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众体验,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

 

(一)继续强化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

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要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要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要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明确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强化保障措施。部门所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成规范、内容完整。

(二)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市对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涉密信息除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由相应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

二、关于《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

根据国家和市相关要求,对《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以下简称《公开目录(2025)》)进行了修订。《公开目录(2025)》梳理了国家法律法规、文件以及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汇总列示了各部门、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主要事项、细化要求和公开时限等,未及时纳入《公开目录(2025)》的其他财政领域公开事项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公开目录(2025)》为各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开展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供参考,如有未及时纳入《公开目录(2025)》的其他财政领域公开事项,亦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完善本地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本目录所列内容是本区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的最基本内容,镇级参照执行。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市局部署并结合本区实际,适时发布、及时更新基本目录。

(二)全面公开事项内容

各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强化公开主体责任,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公开责任主体逐项按时、按要求全面公开基本目录所列内容。

(三)注重提高实效

各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不断优化公开渠道,以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公开传播力和影响力;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提高公开实效。

区财政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请各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积极推进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

      2.闵行区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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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