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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闵财采〔20243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采〔202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采购人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预算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

特此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城投公司、闵房集团、南虹桥集团、大零号湾集团。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1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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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