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26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据此,我区拟定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增加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为此,特编制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2026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资金使用建议方案 在我区的积极争取下,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3.40亿元,其中:一是新增债券额度38.60亿元(新增一般债券额度6.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2.60亿元);二是再融资债券额度24.8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额度14.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10.80亿元)。 (一) 关于新增债券分配 1.新增一般债券 2026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券额度6.00亿元,按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使用。同时结合镇级财力状况,分配镇级项目使用额度。主要用于道路建设、教育、文化、老旧住房成套改造、河道整治等项目。 2.新增专项债券 2026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2.60亿元(其中:26.60亿元债券收支已纳入年初预算),按照国务院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明确的投向领域,以及“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支持重点片区土地储备、城中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关于再融资债券分配 根据市财政局对债券还本的预算管理,年初预算编制时应将当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全额编入预算,待再融资债券额度正式审批通过下达后再进行预算调整。按照我区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国家关于到期政府债券预算资金偿还要求和我区再融资实际需求,2026年拟使用再融资债券额度2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亿元、专项债券10.8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综上,需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安排的债券收入为36.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00亿元、专项债券16.80亿元。 调整预算经审议通过后,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根据债券使用规定按照当年计划执行完毕,将项目资金支付到末级。 二、关于区本级2026年预算调整的说明 (一)关于新增债券调整 本次新增一般债券6.00亿元,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00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亿元。 本次新增专项债券6.00亿元,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亿元。 (二)关于再融资债券调整 本次再融资一般债券14.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0.80亿元,全部用于债券还本,对已安排用于还本的预算资金,做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00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0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0.80亿元。 综上,主要作如下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0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80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0.80亿元。 三、关于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区本级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20.00亿元,增加20.00亿元,即新增一般债券6.00亿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14.00亿元,合计20.00亿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89.01亿元调整为75.01亿元,减少14.00亿元。 2.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349.07亿元调整为355.07亿元,增加6.00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546.66亿元调整为552.66亿元,增加6.00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26.60调整为43.40亿元,增加16.80亿元,即新增专项债券6.00亿元和再融资专项债券10.80亿元,合计16.80亿元。 2.支出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23.22亿元调整为129.22亿元,增加6.00亿元。 (2)“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数由53.96亿元调整为64.76亿元,增加10.80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242.30亿元调整为259.10亿元,增加16.80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6年我区将紧紧围绕落实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完善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人大对债务管理的监督,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
附件:1.闵行区202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闵行区202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闵行区2026年政府债券拟使用额度情况表 4.闵行区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5.闵行区2026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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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