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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月2日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委、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镇人民在祥和、欢乐、喜庆的气氛中欢度佳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类事故多发阶段,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这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类事故隐患,立足防范,落实措施,确保平安。
一、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制订整改措施,同时要认真抓好“回头查”,确保安全隐患的整改率和安全检查的实效性。
  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浴室、歌舞厅、网吧、游戏机房);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建筑施工工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以及各类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认真做好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认真做好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期间的抗灾减灾预案。一旦发生灾害性天气,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生活第一线,扎实做好这一期间的生产生活等安全保障工作。
三、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图片展示、横幅、各类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教育村(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居住人员安全使用燃气、石油液化气,安全用电、用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冰冻、雨雪、大雾天气下安全出行,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认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特别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违章驾车,使用公车(公车外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强化应急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一旦发生事故、事件或接到紧急情况,有关人员要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救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地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镇政府值班室电话:64893476
  镇安全办电话:64890169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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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