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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

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颛桥镇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相关职能部门、居村:

2020年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

 

 

                           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6

 

 

 

 

 

                    

2020年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提升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水平,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切实增强生活垃圾源头综合治理实效,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穿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和分类精度,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完善、创造优良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争创达标示范街镇,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2020年,努力争创达标示范街镇,在现有基础上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增强颛桥镇垃圾分类“颛享益栈”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效,实现居住区、单位分类实效达标100%

数量上,将干垃圾日均清运量控制在147吨以下,湿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79吨以上,包括60吨厨余垃圾和19吨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日均回收总量达到53吨、低附加值达到20吨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落实专项垃圾收运,推进全程分类体系

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各项措施,落实专项垃圾收运和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的建设。

优化“两网融合”体系,高效收集再生资源,完成70个居住区服务点的提升改造,强化湿垃圾中转站管理,提高湿垃圾中转处置能力。

3.不断深化精细管理,创建示范标杆双精品

开展7个精品小区、7个精品单位、4个分类达标示范村的创建活动,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采取“科技+管理”模式,打造颛桥镇垃圾分类示范标杆,促进居民分类习惯的养成固化,形成垃圾分类长效常态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提升巩固分类成效,健全巡查监管机制

以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示范镇为主线,灵活运用新思路、新方法,加深群众的理解与认可,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各居村及企事业单位知分类、会分类、主分类,持续推进检查-改善-提升的后续工作完善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固化模式,落实党建引领,多部门协同推进,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贯彻全镇垃圾分类监督管理机制。

在现有基础上,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增强垃圾分类落实效率,升级改造居民区分类投放点173个,持续推进“颛享益栈”品牌建设,丰富并完善“颛享益栈”设施功能,着重展现垃圾分类的必要性、优越性以及可持续性。按照“示范街镇”创建标准,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有效指导与监督,协同社事办、爱卫办,重点协助中小幼等学校、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垃圾分类制度,持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根据全市垃圾分类实效综合测评要求,督促村居、单位等各分类场所形成自查自评机制。建立由镇垃圾分类推进办为主要力量,专业第三方参与的镇级垃圾分类督查队伍,联合社区办、社事办、城管中队、房管办、招商中心、农服中心等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垃圾分类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跟踪。每季度要覆盖到所属区域所有村居和单位,检查结束形成报表和检查情况小结,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需要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落实双向考核机制,对分类收运、分类驳运情况开展定期台账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抽查,加强对物业公司以及收运企业的检查及考核,对不配合整改的物业公司以及收运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二)完善现有机制,持续推进建成全程分类体系

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逐步实现对源头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垃圾类别、数量、流向的管控,实现垃圾分类实效管理的可追溯、可监督。

1.优化前端源头投放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在居住区,切实做好“一小区、一方案”的定时时段和定点位置设置,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制定误时投放管理规定,坚持对居民自主投放的监督,落实值守制度。

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位设施配置,在投放点增设洗手装置,方便居民投递垃圾后清洁;增设简易雨棚,方便居民雨天投放垃圾;增设高清摄像头和喇叭广播,在非投放时间对居民进行提醒与指导,起到监督和宣传的作用,也为垃圾分类执法提供详实证据链。

每个投放点位在投放时间段配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在规定的定时投放时段,督促、指导准确投放,并做好履责记录。小区物业加大巡查力度,落实专员不间断巡查,确保定时覆盖到所负责点位,消除小包乱扔垃圾等现象。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主、物业等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服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标准、主要职责和管理责任。建立由居委卫生干部、物业公司保洁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等组成的社区垃圾分类“三人小组”,确保小区各四分类点位“点在人在”,减少居民乱丢乱扔现象。

2.规范中端分类收运流程

实行生活垃圾专项收集、专项运输,同时完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的专项收运体系,通过专项分流系统,使得每一项生活垃圾都能进入专项处理系统,保障“大分流,小分类”体系的正常运行。

建立标准引导,规范居住区物业分类驳运机具,确保标识清晰准确,车容车貌整洁有序;加强环卫专项清运车辆的管理与监控,实现全程密闭、整洁运输;统一沿街商铺上门收集车辆、可回收物车辆的外观和车型,规范湿垃圾运输车辆,实施装载量控制,解决湿垃圾清运滴漏问题。

不断强化“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制度,保持对混装混运“零容忍”高压态势。加强对中转站改造,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废水收集和排放设施,监督落实出站车辆清洗保洁,确保车容整洁。同时加大专项检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车辆拖挂等现象的监督和处罚。

继续深化落实“两网融合”,进一步做实“互联网+”上门回收模式,采用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预约上门回收或结算,打造更为便捷的上门回收方式。将“两网融合”收运做到常态化、高效化、精细化,完成全镇1个可回收物中转站的提升改造,做到管理规范、运营正常。

完善有害垃圾专项回收,并落实专人负责,与环卫作业部门签订有害垃圾收运协议,确保有害垃圾专项回收及定期清运处置。

3.加强末端设施处理能力

推进环卫综合体项目启动,完成湿垃圾分散处置点新址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力争本镇湿垃圾规范处理能力达到100/日,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无害化向资源化拓展。因地制宜推进湿垃圾就地处理,提升就近就地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打造垃圾分类示范标杆

根据我镇各居住区、单位的实际情况,选取基础建设较为成熟的垃圾分类示范型小区和单位,健全完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模块化的居住区和单位分类管理流程与模式,完成精品小区和单位的打造工作。

1.打造7个精品小区新示范

1)升级投放点位设施设置,增设便民利民举措

在干净、整洁、便民基础上,采用美化、优化的封闭式投放箱房,合理补充开放式、岗亭式投放点位,满足居民投放需求;通过增设杀菌除臭装置,最大限度减少湿垃圾产生的异味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垃圾桶大小,增设可移动式湿垃圾破袋器,方便固定、拆卸、安装和清洗;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投入技术成熟的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回收箱、感应称重系统等智能信息设备和感应系统,进一步加强居民自主分类意识。

集约化有害垃圾专项投放回收,合理设置1-2个专项集中投放点位,明确标识、告知、投放等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结合点位开展专项集中回收日活动,形成定期宣传效应,节约日常管理成本。

精细化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升级改造“两网融合”设施设备,按类别细分交投窗口,解决垃圾箱、桶易满溢、不可视以及各类不同类别回收物混杂等问题。

2)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严格细化监督管理

每个小区物业明确1名垃圾分类协管员,指导督促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监督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居民投放准确率;确保每1小时内进行小区全覆盖巡查,及时清理落地小包垃圾、减少居民乱丢乱扔现象;做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汇集统计、整理和记录,完善点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和数据。

每个投放点位在投放时间段配置1名指导员,将垃圾分类志愿行为纳入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同社会志愿服务运行挂钩建档,促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社会性和规范性,协助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和社区垃圾分类各类活动;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严格精细化监督管理,按要求健全各类工作台帐,明确管理责任人,规范日常记录,确保数据详实,能够全面反映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和动态情况。每个投放点位安装监控探头,并配置可视化后台,管理人员通过后台掌握实时投放情况,全程监管小区内垃圾驳运、垃圾中转处理点等环节。

3)固化分类宣传,常态营造氛围

设置固定化宣传窗口和载体,让垃圾分类宣传在每个居住区“抬眼可见”;在居民活动中心等位置,设置1处环保展示空间,利用废弃物制作环保循环制品,让居民切实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意义。

结合居民自治空间、社区邻里空间、社区邻里节、家校联动、区域化党建等载体,每月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用更包容、更开放、更共享姿态,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和标准要求,推动垃圾分类环保观念进一步切入民意、深入人心。

2.打造7个精品单位新示范

1)规范优化源头投放、分类收集环节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非经营服务性的单位,严格落实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商场、宾馆、医院、经营门店等其它类型的单位和场所,在公共区域规范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并建立专人负责和巡回保洁制度,确保公共场所收集容器分类质量。

进一步分拣干垃圾内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做细可回收物源头投放和回收利用。对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口进行升级改造,细分交投窗口,解决交投物混杂和满溢等粗放管理问题。将可回收物纳入属地街镇监管体系,采取“互联网+”回收模式,预约上门回收和结算。

配置规范统一的专项收运驳运机具,明确收运时间、路线;明确垃圾桶暂存收集点、清洗点。

2)设置固定宣传版面,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在单位的主要出入口和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广告牌或多媒体屏幕,用于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并按照月度进行更新和维护;其它工作场所分层设置宣传版面和投放引导,营造扎实的宣传和告知氛围。

制定垃圾分类年度宣传和培训专项计划,做到周有检查评比、月有主题活动、季有培训讲座,持续营造垃圾分类氛围,确保将垃圾分类的知识、标准和方法全覆盖到所有员工。

3)健全组织架构,细化台账管理

每个单位至少配置1名垃圾分类协管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做好投放点位和垃圾箱房管理工作,落实“巡回巡查制度”,监督管理好保洁作业人员规范作业和定期开展培训教育。

将垃圾分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单位分管部门、协管员、物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提升投放设施,规范工作环境。完善细化各类工作台帐,明确管理责任人,规范日常记录,确保数据详实,能够全面反映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和动态情况。

三、 保障措施

(一)持续加强领导能力,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村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由镇级领导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会,将生活垃圾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专项督查、专题协商、民主监督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属地单位管理职责,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细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依靠基层自治管理,持续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持续做好社会发动。深化垃圾分类“三个五”活动,每月5日为 “主题活动日”,每月15日为 “普法宣传日”,每月25日为 “资源回收日”,建立定期宣传动员机制,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作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二)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创新多元化宣传方式

紧紧围绕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建立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物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积极探索“科技+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垃圾投放点智能监控设备、人性化便民设施、高温季节垃圾箱房低温储存等措施,不断提高源头分类效率,明确责任分工,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实施考核奖惩制度。

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和各类资源,通过“有责任、有温度、接地气”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完善宣传发动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落实监管责任,推进执法检查

加大对各分类场所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根据年度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对垃圾分类达标示范情况由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实效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通过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及整治,加大对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医院、机关、学校及沿街商铺等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少数人群及部门单位执法力度,加大对影响示范街镇创建的村居及单位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推动垃圾分类执法转移至单位和个人并重,进一步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引导约束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指标》

2.2020年颛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3.《责任分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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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