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居、村委: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镇食药安办拟定的《2019年颛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2019年颛桥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闵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2019 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规定,特制定2019年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开拓“大市场”“大监管”格局。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依法监管、全程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基础,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市民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本镇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 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 小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食品安全作为各职能部门和居村委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2%。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 3 人/万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政策。(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2.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行政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综合协调机制,优化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各村(居)委会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配齐配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强化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4.巩固深化示范创建。巩固和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全力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对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估。(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并迎接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农技中心) 5.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网络体系,加强粮食、酒类、食品相关产品、食源性疾病、食用农产品、食品接触材料、进出口食品等的风险监测,源头把控好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品快检产品评价,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100%。(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二)优化监管规程,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1.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继续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00%可网上办理,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进一步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上下功夫,在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上取得新进展。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分类监管,探索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做好食品新业态许可和监管。(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2.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依托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云中心”平台系统,对辖区内重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明厨亮灶等远程视频监控纳入云中心,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实现信用档案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联 合惩戒力度。(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认真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确保9大类20个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双100%。完成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 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肉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常态化运维机制。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4.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隐患排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覆盖各环节所有食品供应渠道,建立覆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开展风险交流,科学引导企业生产和群众消费。组织对地产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重点食品有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抽检样品数达到 10 件/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 2 件/千人,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5.精心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坚持“控制源头、全程监督、风险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建立统一高效指挥体系,统筹力量保障重点单位,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6.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加强各职能部门间食品安全应急联动和协作,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 7.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深入推进食品打假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推动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稳步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 15%;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工作;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责任部门:镇农技中心、各相关村)。 2.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上海市食品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鼓励获得认证; 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建立特殊食品备案制度及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卖场“透明经营”为抓手,落实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等关键环节视频监控措施;力争全镇“守信超市”全覆盖;鼓励超市卖场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规范治理。大卖场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 80%以上。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实施冷链运输物流标准化,以及超市、卖场食品经营销售环境卫生规范化和温度控制标准化。(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资产公司、镇农技中心) 4.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提高“明厨亮灶”覆盖率,中小学校、幼托机构“明厨亮灶”100%覆盖,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网红”餐饮监管,加强小餐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80%的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符合“放心餐厅”标准,95%以上中小学食堂和大型职工食堂符合“放心食堂”标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80%以上。(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 5.推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从生产到流通、线上到线下的全链条监督抽查制度。部署新一轮非发证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并将安全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选择信用良好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企业自我声明公开。(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四)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实施“餐桌污染”治理工程 1.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全面消除本镇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建立健全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长效常态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严密防控回潮。因地制宜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等进行备案纳管,严格执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退出措施。加强食品摊贩管理,落实食品摊贩划定区域、固定时段、信息登记等管理要求,推动分类指导、引摊入室、备案纳管等工作,严厉查处无序设摊、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网格化中心、镇城管执法中队) 2.进一步深化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和精准监管,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推进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信息化监管,确保辖区内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进入正规处置渠道,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继续保持100%以上。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推进单位垃圾强制分类,提升餐厨垃圾品质。鼓励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部门:镇网格化中心、镇城管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平台对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信息公示和入网后检查责任,鼓励网上“明厨亮灶”,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网上监测,完善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的管理责任、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用餐“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镇教委、镇市场监管所、镇综治办、镇文体中心) 5.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假冒伪劣治理。重点围绕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和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继续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五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综合治理。(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加强食品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继续开展“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开放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市民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鼓励市民参与镇市场所微信公众号对无证食品经营问题的有奖举报,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组织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2.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与自治共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托各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巡查与整治力度。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全域推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实现基层监管日常巡查、“三品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即时上传监管系统,做到检查留痕,动态监管。(责任部门:镇农技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3.加强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质量宣传月等主题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册子、单片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发布消费警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市民、学生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及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和各居村委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重要议事日程。镇财政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四有两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各居村委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查和自评。 3.加强督查指导。镇食药安办会同市场所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各居村委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开展指导与督查。各相关部门、各居村委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报送,镇食安办将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表,并将各相关部门和居村委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颛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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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9年 颛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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