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特奥会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0日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区属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精神,认真做好特奥会和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就本镇做好这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镇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这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精心组织好近阶段各个重大保卫工作、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立足防范、强化措施落实,有效遏止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单位要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当前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对重特大危险源的监控,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生产、生活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监管 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整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对危险化学品的重点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 要继续深入开展对租赁场所,特别是“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并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闲置厂房和废品收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完备好用,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和拆违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对于道路两侧,人员进出场所的建筑施工工地要逐一进行排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严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管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结合当前开展的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交通运输、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安全;要加强对运输单位车辆、大客车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完好,严禁病车上路,确保运输工具安全可靠。 5、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要做到定期检查、检测,不准超压超期使用和改变安全附件结构。司炉工要有证上岗,按规操作,要坚决取缔“土锅炉”,严防爆炸等事故发生。 6、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 对道路、河道、公共游乐设施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防护栏是否损坏、窨井盖是否齐全、游乐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三、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点(重点在外来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以遵章守纪为主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增强职工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各村(居)委、中、小学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规范骑车上路,珍惜生命,做交通安全文明人以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教育。 2、要根据近期气候多变,台风多发的特点,继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完善防台、防汛预案,落实责任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我镇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即将进入“回头看”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存在的问题作客观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加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严、整改不实的单位要重点跟踪,直至隐患根除,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强化应急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请各单位将节日值班人员9月30日之前报镇政府办公室)。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一旦发生事故、事件或接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组织救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地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镇值班室电话:64893476 镇安全办电话:64890169 国庆假期为10月1日—7日,9月29、30日上班。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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