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颛桥镇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8月31日
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公司: 《颛桥镇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颛桥镇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镇加强节级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07)17号]要求,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全镇“十一五”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方针 本镇的节能降耗工作要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相结合,与推进技术进步相结合,与依托大企业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培育科学的生活方式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加大节能降耗工作执法力度。要坚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配套、政策完善、投入落实、协调得力,全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本镇节能降耗总体目标为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4%;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6.2%;万元产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 三、推进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结合我镇现状和企业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全镇节能降耗“十一五”目标,建立健全强化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效机制。抓重点用能单位、用能行业、用能设备(产品)的节能降耗,抓点面结合,抓分级管理,抓工作落实,制定节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节能降耗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二)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企业是实现节能降耗的主体,要把做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着力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形成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把节能降耗工作推向深入。 (三)坚持技术进步、提高效能的原则。把握世界能源技术革新方向,积极扶持科技部门、产业部门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构建节能技术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使用率,提升区域整体能效。 (四)坚持量化指标、考核监督的原则。建立节能评价和考核制度,明确节能降耗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法和政策措施,并对指标任务量化分解,加强责任考核。密切跟踪重点企业和产品节能降耗进展,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五)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强化能源终端需求管理,选择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作为全镇节能降耗工作监测重点,开展环节梳理、咨询服务和跟踪检查,以点带面,树立扶优汰劣典型,扎扎实实地把节能降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结合近郊区位优势,加快“退二进三”进程,争取到2010年末,第三产业比重在2O06年基础上增加5%上,达到产业结构上的节能降耗。 2、工业按照产业结构优化的要求,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推动产业升级,降低高能耗行业的比重。大力实施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业附加值率,在保持产业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切实降低对能源消费的依赖。 3、淘汰高能耗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十一五”期间,结合镇内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制定计划,对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强制执行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4、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中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或者节能篇(章)。年耗能2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工业区引进项目和工业改、扩建项目,要实施项目能耗评估制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全市同类行业的平均水平。 (二)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承接引进节能科技项目。要把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支持开发节能、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鼓励、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以氢能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实施“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专项工程。扶持节能服务产业,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3、搞好建筑节能。把建筑物作为重点用能产品,在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推进节能工作,逐步建立建筑物能效的标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建筑物用能能效指标。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保温隔热性能必须达到节能率50%的要求。制订相应鼓励推进办法,加大既有建筑改造力度,同时结合旧房改造,推进旧住宅的节能改造。 4、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对既有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在不影响安全质量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扣减使用单位的耗能总量。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三)强化节能管理 1、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用能行业、用能设备的管理。以年耗标煤在2000吨以上的企业为重点用能单位,督促、帮助耗能单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耗。对“二高一低”企业实施能效评估,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淘汰高能耗设备。 2、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要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有关产品能效标准,对汽车、空调、冰箱、风机、水泵、电机等耗能大、使用广的用能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 3、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人员和队伍建设,完善统计指标和统计网络体系。建立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每季度统计分析万元产值能耗情况。健全能源计量管理,用能单位要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依法做好能源计量管理。 5、分解年度节能降耗指标和工作要点,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将其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鼓励发展优势产业,逐步淘汰劣势产业。将能源规划与城市布局规划相结合,将重大能源设施纳入区域规划并严格控制。 五、工作责任 为使节能工作有效推进,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力合作,相互支持,主动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镇工业公司:对全镇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和总协调。具体负责全镇工业、商业、服务业节能降耗;按年度目标,在镇经管办的帮助下,对企业需完成的指标进行分解下达,监察和指导。优化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实施产业经济和能耗评估,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引进先进节能工艺设备;积极推进综合电效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掌握全镇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情况。 镇经发办:负责全镇主要行业能源利用及能耗的统计,建立必要的统计体系,培训能源利用单位统计人员;按区统计局的规定和口径,公布全镇能耗情况和GDP能耗,工业总产值能耗以及增减变化情况;落实对工业重点用能单位的月报制度,做好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业企业的能耗统计。 镇环保办:负责工业窑炉改造工程。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从减排角度督促企业更新、替代低效锅炉,改造现有锅炉房系统;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发挥示范作用。 全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点抓好节能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利用节能产品;帮助企业实施电机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集中供热供气和热电联供等工程;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招、引、选项目中,注重对能源消耗的考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业区以外的老企业和低效企业能转性予以转性,该改造的推进改造,该淘汰的实施淘汰,提高单位土地的效益和质量;对居民小区及有关道路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1、成立镇节能降耗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管办、工业公司、资产公司、机管所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工业公司)。主要是加强对全镇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困难、矛盾和重大问题;按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年终或阶段性考核。 2、建立健全条线结合、以块为主的节能工作网络和队伍。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配备专职的工作管理人员,加强能源统计力量。重点用能单位、用能行业和较大的企业,要设有专职的能源管理人员、能源计量和统计人员。 (二)制定鼓励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支持力度 一是结合镇内产业(二、三产)结构调整,制定有利于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是根据行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淘汰劣势产业,制定有利于结构调整优化,先进制造业产业群、产业链和产业园形成的优惠政策。 三是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制定鼓励园区(企业)利用再生能源,改造落后运行设备、采用节能设备(产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对水电、空调、照明改造;鼓励镇内重要道路推进绿色照明等;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能。 四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制定镇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推进政策。从节能、节材、减排上控制源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是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制定鼓励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计量、审计、设计、改造、管理、清洁生产推广等社会节能服务公司(协会)入户颛桥的优惠政策。 六是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根据节能专业队伍工作开展的需要,配备专用设备和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的执法、监察、培训、表彰奖励。 (三)表彰节能先进 镇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在节能或者节能降耗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附:颛桥镇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颛桥镇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国庆 镇长 副组长:何永林 副镇长 成 员:毕 弘 镇党政办主任 姚文龙 镇经管办主任 顾文其 镇工贸公司总经理 陆爱国 镇资产公司总经理 何芳英 镇机管所所长 朱世祥 镇环保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顾文其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爱国、陆顺龙同志担任,姚振华、王凤生、刘焕章、刘文军、范杰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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