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非现场执法(试行)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
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沪城管规【2023】2号),决定自2025年6月15日起,在颛桥镇部分区域试行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 现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事项 (一)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对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占道设摊;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要求;随意倾倒、抛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工地违规夜间施工;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 (二)其他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辨别、易于判断的违法行为; (三)颛桥镇人民政府将视情况调整非现场执法事顶。 二、非现场执法覆盖区域 路段 1 颛兴路(沪闵路-繁安路) 2 颛盛路(沪闵路-繁安路) 3 银都路(S4银都路下匝道-横泾桥)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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