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居委、村委、镇属公司: 由镇人口办拟定的《2021年颛桥镇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颛桥镇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有人口管理是城市综合运行管理中一项带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核心要素。颛桥镇为主动应对本镇人口形势的新变化,按照城市治理精细化、人口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紧扣“人”这个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进一步提升实有人口管理水平,确保实有人口底数清、要素全、信息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治理提供支撑,为公安实战提供抓手,现制定2021年度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全年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巩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中厘清的“家底”,明晰职责,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本镇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实现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的目标,实现全镇实有房屋的登记率、准确率达100%;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准确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排查辖区内实有房屋基础信息。强化“以房找人”,严格按照实际类别对辖区实有房屋打好标签做好备注,切实落实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二是汇聚力量。积极推动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社区实施”,结合“一网统管”工作要求,组织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楼(组)长、社工、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各类基层力量,健全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动员机制,拓宽各类基础信息发现采集渠道;三是政策宣传。不间断地加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宣传,积极推动实有人口自主申报等采集渠道,鼓励、引导辖区居民积极配合、主动申报。四是开展业务大培训。一季度对各类基层力量做好实有人口实有人口工作信息基础培训,为接下来实有人口工作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3-5月)。一是全面开展。以全量、准确、及时为目标,组织辖区力量以“扫街、扫楼”等形式全覆盖开展辖区户籍人户分离、来沪人员的信息核查登记;二是以业管人。进一步推动落实沿街商铺、商务楼宇、企事业单位等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房东、用人单位的检查处罚力度,切实推动“以业管人”,弥补从业人员信息漏登记的短板;三是重点排查。对群租房、规模租赁房、学校和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沿街商铺、商住两用房、建筑工地、单位宿舍、厂房仓库、地下空间、田间窝棚等非正规落脚点开展全方位、全领域、全量核查登记,确保辖区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无遗漏。 (三)重点核查阶段(6-9月)。自查自纠,镇督导小组要在每两个月进行一轮社区全覆盖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利用夜间、双休日开展错时督导检查,针对重点区域扩大检查范围及频次,对仍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的盲区、短板。 (四)总结验收阶段(10-11月)。对全年大排查工作成果开展集中申报验收。镇人口办将在集中验收及每月检查的基础上,对各辖区全年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同时积极总结、结合全年督导成绩,表彰先进。 三、职责分工 人口办: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制定实有人口大排查专项工作方案,联系对接区人口办做好大排查期间各项任务推进,会同公安派出所组织外口网格督导小组对推进进度实施督导检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辖区划分,积极组织各居(村)为社区综合协管员负责人加强对大排查专项工作期间业务布置和指导,了解掌握各社区综合协管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并协助居(村)委做好限期整改任务。同时,对社区综合协管员排查出的境外人员及时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以及注销,加强做好抄告流转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协助领导小组加大对各居(村)委大排查专项工作期间督导检查工作;对存在思想消极、意识薄弱、马虎了事等情况的社区综合协管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或屡教不改的进行告诫处理。 各居(村)委:按照原有的社区综合协管员责任区划分,明确各居(村)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根据镇人口办、公安派出所实口专管民警对本次实有人口大排查工作的部署,积极督促社区综合协管员做好本次大排查工作,及时做好实有人口信息采集采集、变更以及注销工作,并做好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问题、不足之处限期整改要求。同时,在大排查期间发现辖区内有应拆未拆房屋、废弃厂房、田间窝棚、街头流浪等非居住区域有人居住的,必须要求社区综合协管员采集人员信息,并上报镇相关职能部门。 规建办: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次对本镇辖区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发现新增工地,并对有住宿工棚的工地梳理汇总上报,并积极协助社区综合协管员做好在建工程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变更以及注销工作。 安监所、房管办:结合防疫工作对本镇辖区内的规模租赁以及长租公寓做好梳理汇总,协助社区综合协管员做好实有人口大排查期间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以及注销工作。 招商中心、资产公司:对本镇辖区内单位、企业进行梳理汇总,对有员工宿舍的单位、企业汇总成册,并协助社区综合协管员做好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变更以及注销工作。同时,要求单位、企业全量采集从业人员信息并积极配合人口采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村居要准确把握和清醒认识当前本镇人口总量大,流动快速,落脚点多元复杂的特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城市治理归根到底是做深做透‘人’的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发挥本镇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的体制、机制优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和推进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升整体合力。各部门、村居要与属地派出所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社区民警与社区综合协管队员间信息共享、质量监督、协同处置、捆绑考核等机制,充分利用社区警务和人口工作居村委实施等工作制度,共同推进辖区实有人口管理与社区警务融合。 (三)强化支撑保障,做好情况报送。各部门、村居要注意收集梳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认真总结、挖掘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上报。镇人口办将加强统筹协调,支撑帮助解决问题,提炼宣传典型经验;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提请落实相应奖励措施,充分发挥先进引导作用。 (四)规范走访制度,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村居要组织并指导督促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按要求开展上门核查维护,镇人口办将通过政务微信轻应用(即将上线)等系统统计汇总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查维护数据及走访轨迹。具体走访要求如下: 1.关注群体人员居住房屋:1-4人居住的,每周不少于1次上门核对维护;5人以上(含)居住的,每2天上门核对维护1次。 2.空置房(用于居住)、多人房、混居房:1个月内不少于1次上门核对维护。 3.单位宿舍、工地工棚、田间窝棚以及非重点类型的一般出租房屋等:2个月内不少于1次上门核对维护。 4.非重点类型的自住房屋:每3个月不少于1次上门核对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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