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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集体村 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2日

颛桥镇集体村民委员会:

你村《颛桥镇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经济合作社的请示》已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晰产权,更好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起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2019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你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组建集体村经济合作社的请示。请接文后,立即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班子,实施全村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农龄核实工作,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将清理核实情况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界定。请你村接批复后按照闵颛委[2011]156号文件精神,制定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工作步骤。

特此批复

颛桥镇人民政府

2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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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