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公司: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拟定的《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 会议制度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按照闵行区总工会的要求,现就本镇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团结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从宏观上、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本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镇发展战略转型,加快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镇长和镇总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镇总工会、政府办及镇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机构名称如有变动,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单位自然替补。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总工会、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四、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从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落实打响“四大品牌”战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议题提出和确定 (一)议题提出。政府方提出的议题,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会方提出的议题,由镇总工会提出。议题征集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一个月启动。 (二)议题确定。协调小组办公室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六、筹备与召开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筹备。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政府方参加会议人员。 (三)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 1.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 2.总工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与议题内容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 联席会议可邀请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工会主席,基层单位劳模先进代表、职工代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的议程。联席会议原则上由政府领导主持,一般会议议程包括: 1.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3.研究讨论并协商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4.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七、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的建制、实施情况报送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情况向区协调小组领导和成员单位通报。 |
当前位置:
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9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