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颛桥镇委员会 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招商平台,统筹整合资源,
推进镇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村、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镇经济发展,按照“十二五”期间发展的基本思路,在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通知》(闵颛府[2006] 1号)和《关于加大公共财政扶持村级经济发展力度的实施意见》(闵颛委[2008] 9号)文件的基础上,为加强考核,完善政策,现就建立招商平台,统筹整合资源,推进镇村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组建班子,加强领导 为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和利用本镇资源空间,加大招商引税力度,镇成立资源共享统筹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招商引税和管理考核工作。 2、搭建平台,统筹资源 按照资源共享、联动发展要求,建立以镇工业公司为主的招商平台,将全镇范围内闲置的土地资源、空置厂房、商务楼宇、商铺等进行整合,作为招商引资资源,由工业公司统筹协调,各村及镇公司共享利用、共同招商。建立招商服务网络,提供资源信息。加大招商宣传,强化招商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3、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利用平台内资源,招商引进的三资企业、私民营企业,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由镇工业公司全面负责,对内对外协调关系和业态布局,提供为企业注册、办证等一条龙服务,各镇公司和村实业公司指派专人配合协作。工业公司要建立引进企业档案信息,及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招商引税统计管理和服务考核。 二、建立考核机制,完善奖励政策 1、统计、考核的计算 (1)各村和镇公司利用平台内私民营企业存量资源,招商引进的企业,当年招商引资的注册资金考核计算,由招商引进单位全额享受。企业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统计考核,计算在招商引进单位。 (2)各村和镇公司利用平台内镇级存量资产、资源,招商引进的企业,当年招商引资的注册资金考核计算,由招商引进单位和资产、资源管理职能部门各50%考核享受,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同时按各50%计算考核。 2、税收奖励扶持政策 税收考核口径指: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1)各村利用平台内私民营企业的存量资产、资源,招商引进的企业,按当年上缴的税收属本镇实得部分,扣除奖励给私民营企业后,剩余部分按60%奖励给有关村。 (2)各村利用平台内镇级集体存量资产、资源,招商引进的企业,按当年上缴的税收属本镇实得部分,扣除奖励给私民营企业后,剩余部分按60%奖励给有关村。 (3)为扶持村镇公司发展,利用回购的经营性物业房招商引进的企业,按当年上缴的税收属本镇实得部分,扣除奖励给民营企业和村实业公司后,剩余部分全额奖励给村镇公司 3、统计考核职责分工 (1)镇工业公司负责平台内招商引进落户在本镇企业的注册资金、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管理,每月汇总上报镇政府及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财政管理中心,并报送各招商单位。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当年引进企业的注册资金、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按年初制订的考核政策,进行年终考核结算。 (3)镇财政管理中心负责对平台内各类企业,当年缴纳的税收,按本意见的奖励标准,在年终考核结算后支付给有关村和村镇公司。 (4)私民营企业扶持奖励标准,仍按闵颛府[2006]1号文件规定享受,返税奖励仍由镇工业公司按规定考核兑现。 三、其他 1、本实施意见从 2、 3、本意见中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和利用本镇资源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如不利用本镇资源,但注册在本镇内的房地产企业,当年对外投资收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一事一议解决。 附件:颛桥镇统筹协调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O一O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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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颛桥镇委员会 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招商平台,统筹整合资源,推进镇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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