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现将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闵行区颛桥镇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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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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