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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关于向张翰月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3日


张翰月(620101973XXXX4621):

       本机关于2026年04月22日向你作出《权利义务告知书》。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颛府告字(2026)第04003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联系人:钱聪        联系电话:64420400

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颛府告字(2026)第04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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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